近日,由協合新能源集團(原中國風電集團)投資建設的哈爾濱綜合保稅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正式并網發電。該項目的運行,將對我市大力發展新能源、調整能源消費結構、降低企業運行成本、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和促進高質量發展起到推動和示范作用。
2018年5月30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降低補貼、嚴控光伏電站規模。
哈爾濱綜合保稅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是今年國家“5·30”光伏新政后我市第一個不享受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據市發改委工作人員介紹,該項目規劃建設規模1兆瓦,其中一期建設規模0.6兆瓦,以“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接入國家電網,所發電力以保稅區自用為主,年發電量約78萬千瓦時。該項目屋頂年租金為3元/平方米,售電價格為0.7012元/千瓦時,是電網公司供電價格的85%。
協合新能源集團是專業從事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業務的集團公司,也是目前香港證券市場上唯一具有縱向集成一體化商業發展模式的清潔能源發電上市公司。2018年7月,哈爾濱綜保區管委會以市場化招標形式,確定協和新能源集團為哈爾濱綜合保稅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投資經營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