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一份:河南某地531后推出戶用光伏電站造價為12元/瓦,是不是感覺有點不可思議?而且該公司承諾光伏電站初裝費由公司分三年返還用戶全部電站建設費用。

商業模式編者見過很多,但是這這套路確實有點匪夷所思。其他各地商家都在苦愁戶用光伏很難實現平價上網。這里不但沒有低價出售而是抬價銷售并能做到3年回本。12元/瓦造價別說在531之后即使在531之前也是天價。這是否在變相集資?

商家與經銷商簽訂協議中第4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客戶交齊全款并網成功后,按照7甲方7元/瓦,乙方5元/瓦進行資金分配。對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