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于7月28日發布了《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文件,文件中明確制訂了我國可再生能源包括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的發展規劃,今天我們就來解讀下文件領導下,國內光伏行業的發展前景。文件中明確給出了2017年-2020年集中式地面電站的建站指標,其中河北、內蒙古、江蘇、浙江的建站指標三年總量均達到了400萬千瓦以上。至2020年,預計將有6省地面建站總規模超1000萬瓦。甘肅、新疆(含兵團)、寧夏目前棄光限電嚴重,暫不安排2017-2020年新增建設規模。

由文件的第七條“多措并舉擴大補貼資金來源”以及第八條“加強政策保障”中可以看出,光伏補貼在維持原有的國家補貼基礎上,將鼓勵各級地方政府通過各種渠道引進投資,增加或維持地方政府對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的補貼款項,多省或迎來新一輪的高額補貼。
分布式光伏前景可觀
從附件中可以看出,雖然未來三年的建站規模明確而規模大,但是它始終是有限的,而且要求優先建設光伏扶貧電站,伴隨著標桿電價的調整,企業或許又將引來一波波搶裝潮,這并不利于光伏行業的健康發展。

光伏行業向標準化運營靠攏
就目前的光伏市場情況來看,各地的發展水平不一,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以及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這些因素都表明了起步早、產量第一的中國光伏市場仍處于一個百家爭鳴的初級市場。
而初級市場是要迎來過度的,慢慢的會轉向規模化、標準化運營。從文件的第四條“創新發展方式促進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可以看出,未來新的技術革新會給行業帶來新的契機,同時也會淘汰缺少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市場開始慢慢進入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