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涉企稅費負擔的通知》征求意見函,其中提到,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2018年12月31日到期后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同時,征求意見函還提出,光伏發電項目占用耕地,對光伏陣列不占壓土地、不改變地表形態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稅。
? ? ? ?在融資方面,征求意見函提出,對于達到優質信貸等級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企業,鼓勵按基準利率下浮10%左右的利率予以支持,并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日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并給予還貸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