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所不能 文丨行琛】千呼萬喚始出來!

日前,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發改能源〔2017〕1901號《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這是繼今年3月發布《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征求意見稿》8個月后的正式通知文件。

文件下發,吃瓜群眾們都很興奮:“隔墻賣電”看來很快可以實現了!

其中最興奮的當屬光伏人。雖然《通知》中所提到的發電項目涵蓋了所有分布式發電項目,但比起風電、生物質和天然氣,截止今年9月我國分布式光伏裝機量已達到了25GW,今年前三季度分布式光伏裝機同比增長300%以上。分布式光伏已經成為當之無愧的分布式發電領頭羊。

“隔墻賣電”究竟怎么賣?

根據《通知》中的描述,參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項目主要分為兩類:

1.單體容量不超過20MW,接網電壓等級在35KV及以下;

2.單體容量在20~50MW之間,接網電壓等級不超過110KV并在電壓等級范圍內實現就近消納。

?《通知》規定分布式發電項目參與市場化交易可采用三種模式:

1、分布式發電項目與電力用戶進行電力直接交易,向電網企業支付“過網費”。

2、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委托電網企業代售電,電網企業對代售電量按綜合售電價格,扣除“過網費”(含網損電)后將其余售電收入轉付給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

3、電網企業按國家核定的各類發電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電量,但國家對電網企業的度電補貼要扣減配電網區域最高電壓等級用戶對應的輸配電價。

也就是說,前兩種模式下,不管是業主自主去尋找買家議價或者委托電網為其售電,電網都要收取一定的“服務費”,在這個情景下就是“過網費”。第三種模式其實和現在的全額上網本質上是相同的,只是電網要從補貼中扣除一部分。

?補貼方面:

光伏發電在當地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度電補貼標準基礎上適度降低。單體項目容量不超過20MW的,度電補貼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10%;單體項目容量超過20MW但不高于50MW的,度電補貼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20%。

目前分布式光伏的補貼根據上網模式的不同有兩種:針對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全國統一補貼0.42元/千瓦時;針對全額上網按照當地光伏標桿上網電價來進行收購,補貼為光伏的標桿電價減去燃煤標桿電價,不同地區的補貼額度不同。

過網費的核算方法:

在發電和輸配電分開后,電網只提供輸配電服務收取服務費用,即“過網費”。由所在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國家輸配電價改革有關規定制定,并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過網費”核定前,暫按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公共網絡輸配電價(含政策性交叉補貼)扣減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所涉最高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

要提高收益?自己找買家

目前有部分省份已經公布了輸配電價,這里以安徽省為例,其輸配電價如下:

 

我的天吶!分布式光伏隔墻賣電能多賺這么多假設安徽某地為交易試點地,某業主新建分布式項目容量20MW,接入電壓等級為35千伏,采取前兩種模式的“過網費”:

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

對應電價-最高電壓等級電價=(0.3632-0.3632)*(1-7.55%)=0元

大工業用電:

對應電價-最高電壓等級電價=(0.1634-0.1484)*(1-7.55%)=0.0139元(7.55%為線損率)

按照分布式發電項目最終業主得到的電價=銷售電價+補貼來-過網費計算:

1、銷售目錄電價選平價范圍;

2、直售按照業內常規方法,銷售目錄電價的8折計算;

3、由于分布式統一補貼0.42元/千瓦時在2018年下調為0.32元/千瓦時可能性很大,計算中按照0.32元/千瓦時,全額收購補貼不變;

4、按照《通知》規定,對補貼進行20%的下調;

5、《通知》中規定采用第二種模式的“過網費”包含網損,這里認為采用第一種直接銷售模式不包含網損,按安徽省網損率7.55%折算。

結果如下:

我的天吶!分布式光伏隔墻賣電能多賺這么多

注:最后三種模式的銷售電價為當地燃煤標桿電價

也就是說如果業主所在地為安徽省試點地區,通過采用第一種模式參與市場交易直接售電給用戶得到的最終電價高達1.05元/千瓦時(售電給一般工商業用戶且采用全額上網)。

另外一個數字,即委托電網售電的模式下最高電價可達1.22元/千瓦時,為理論最高數字,即電網按照大工業售電價扣減過網費支付給業主。

但實際情況是電網會將電售給包括一般工商業、大工業和居民,因此按照《通知》中所規定的“綜合售電價格”,實際數字會低于這一理論值。

與傳統分布式光伏的兩種商業模式(表中最后兩種),即自發自用余電上網與全額上網相比較,以直接售電的形式參與交易會給業主帶來3.8%-34.3%的收益提升。

而第三種模式,即電網收購的方式參與交易則會獲得比傳統模式低的收益,原因是電網要從補貼中扣除高額的輸配電價。因此在試點區域的項目,選擇直接交易將會充分獲得電改紅利。

需要注意的是,從理論計算結果來看,直接交易雖然能夠帶來收益提升,但這是建立在直售電價為目錄電價8折的假設前提下的。可以預見的是,當越來越多的業主參與到市場化交易過程中后,競爭將會變得更激烈,直售電價也會降低。此外,業主自主去尋找買家議價將會產生隱形的成本,因此在市場化環境下業主同樣會面臨降低成本的挑戰。

按照《通知》的計劃,2018年2月啟動試點交易,2018年6月30日前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試點順利的地區可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申請擴大試點或提前擴大到省級區域全面實施。

全面實施意味著傳統的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和全額上網模式將被新的三種模式所取代。新模式下,業主如果想按原來的方式將電一股腦地賣給電網,收益將大大降低,因此不得不主動去尋找購電用戶,協議電價。這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分布式發電項目的市場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