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縉云縣認真謀劃“光伏助村”“光伏助困”“光伏助農”“光伏助企”“光伏助學”等“光伏+”模式,實現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與服務民生的有機結合,得到國務院的認可。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出通報,對國務院第五次大督查發現的130項典型經驗做法給予表揚。其中一項就是麗水市探索生態產品價值轉化途徑,實現“點綠成金”。 在麗水上報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麗水實踐典型案例集中,就有縉云縣的《縉云“光伏+”:“+”出綠色發展新引擎》案例。

近年來,我縣充分利用列入浙江省首批清潔能源示范縣創建的契機,積極挖掘現有可再生能源資源,認真謀劃“光伏助村”“光伏助困”“光伏助農”“光伏助企”“光伏助學”等“光伏+”模式,成功探索出“可實施、可推廣、可復制、可示范”的光伏發電發展的新模式,實現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與服務民生的有機結合。

縉云縣的“光伏+”模式為全省光伏扶貧工作提供了思路,也推動了光伏項目的普及推廣,取得了很好的實踐效果,得到了省市相關領導和《人民日報》、《浙江日報》、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新華網、中青網等媒體的高度肯定。截止目前,全縣已發展縣級“光伏小康”大型地面電站3個,村級光伏助村助困項目42個、戶級光伏助農項目2285戶,企業及公建屋頂光伏項目31個,光伏裝機總規模10.78萬千瓦,預計年光伏發電收益可達1億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