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經國內531新政、美國“雙反”和印度保障性關稅之后,2018年終于過去。都說這是艱難的一年,但這也是光伏人成長的一年。在2019年之初,讓我們回顧2018年最后一個季度,國家和地方政府出臺的主要政策。

國家層面


第四季度,國家層面出臺的文件主要涉及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光伏消納、領跑者等。其中,就配額制,這是國家能源局第三次發布征求意見稿,可見國家對此的重視,正式文件呼之欲出。

地方層面

(1)光伏補貼


第四季度,地方性補貼的政策沒有第三季度密集。除了浙江一縣補貼政策的出臺,三亞市和廣東省光伏項目的補貼申報工作也在積極開展。

(2)光伏扶貧


第四季度在光伏扶貧方面,地方相關政策頻頻出臺,推動光伏扶貧工作的不斷深入和規范。

(3)光伏規劃


在規劃方面,各省市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建設以及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用清潔能源發電取代煤炭消耗。

2018年第四季度,地方政策主要圍繞光伏扶貧、光伏規劃等方向。此外,在國家能源局發布《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梳理“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于上報光伏扶貧項目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后,各省市第四季度都在陸續公示各地區的光伏發電項目以及扶貧項目的相關信息。

大家期盼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電價補貼等重要政策并沒有在2018年底如期而至,但預計將在春節前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