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新政:光伏項目審批、備案等,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
3月2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廣東省進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實施方案》。方案提到,涉及政府配置資源的能源類開發計劃,原則上要提前向社會公開,并向民間資本推介。支持民營企業投資建設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太陽能發電、風電、充電樁等能源類項目,不得在布局規
3月2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廣東省進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實施方案》。方案提到,涉及政府配置資源的能源類開發計劃,原則上要提前向社會公開,并向民間資本推介。支持民營企業投資建設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太陽能發電、風電、充電樁等能源類項目,不得在布局規
經歷了2018年的光伏寒冬,所有光伏人都盼望著2019年的新政能夠為行業帶來一些溫暖。然而,2019年光伏指標卻遲遲沒有發布。究其原因,主要有四點:一、近幾年光伏市場的迅速發展以及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的不足,導致在
憑空而來的低劣謠言!卻有很多人信......今天有一篇題目為《光伏人被放鴿子,我們可能要面臨最壞的消息》的文章在朋友圈快速傳播,很快有了3000+的閱讀量,并成功煽動起大家的負面情緒。我們不能惡意的揣度別人,但能
作為一年兩度的品牌會議,中國光伏行業協會舉辦的回顧展望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為行業把脈的作用。在回首過去、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規劃好下一年的光伏市場,為行業上下做好預警,我們義不容辭。先來梳理一下2018年
德國可再生能源的補貼資金來自向電力消費者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費。在2014年以前,德國可再生能源附加費的余額也經常處于赤字狀態。此后,德國通過調整可再生能源附加費,并對可再生能源項目實施競價和設置上限等措
剛剛,國家能源局發布《2018年前三季度光伏建設運行情況》顯示,2018年前三季度我國光伏新增裝機3454.4萬千瓦,同比下降19.7%。其中,光伏電站1740.1萬千瓦,同比減少37.2%;分布式光伏1714.3萬千瓦,同比增長12%。我
所有的電力消費者,包括工商業企業以及城鄉居民電價里,都包含政府性基金與附加,每度電價里,包括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資金、城市公用事業附加(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可再生能
2000年以來德國可再生能源法案(EEG,Erneuerbare EnergienGesetz)實施以來,用于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補貼附加費,從2006年的約1歐分/ 千瓦時增至2014年的6.24歐分/千瓦時。2015年降至6.17歐分/千瓦時,2016年又再
531政策被稱為“史上最嚴苛政策”。文件明確提出,控規模、去補貼,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在隨后答記者問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和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再次強調,積極鼓勵不需國家補貼項目。意味著,在現有電站補貼資金尚無有效解決機制的情況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