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個平價上網光伏電站“過網費”核定
2018年8月30日,經山東省發改委向國家能源局申請,國家能源局發布 國能綜函新能〔2018〕334號《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無需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函》,對山東首個無補貼規范項目進行了回復。
2018年8月30日,經山東省發改委向國家能源局申請,國家能源局發布 國能綜函新能〔2018〕334號《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無需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函》,對山東首個無補貼規范項目進行了回復。
分布式電量交易的“過網費”如何算? 分布式光伏進行隔墻售電交易后,度電補貼如何變? 如何開展分布式電量的交易? ....... 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引起行業廣泛關注。為方便各方準確理解
近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01號),分布式項目與用戶直接交易,或者委托電網企業代售電力,都需要向電網企業交過網費。那么關于“過網費”你知道多少呢?如何實現利益最
醞釀了8個月的《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終于下發,電改大背景下的分布式電源市場化進程“換擋加速”。伴隨著試點的鋪開,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商業模式將被顛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將被“過網費”的方式取代。
2017年10月31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01號),這是繼今年3月發布《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征求意見稿》8個月后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正式通知文件
2017年10月31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01號)。與今年3月發布《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時間相隔8個月之久。 這份文件最最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