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下達“823號”文件到6月20日發布緊急通知,國家能源局給出的光伏發展指示依然令行業錯愕,不明朗、模棱兩可,困擾著每一個入局的光伏人。
就目前情形來看,行業破局而立尚需時日!國際能源網/光伏頭條分析整理26條光伏人最關注的問題與解法,希望幫助諸君在這個或明或暗的時期摸索得到方向、看得到希望!
前情提要
政策要點
5月31 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布《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自發文之日起,新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0.05元;自發文之日起,新投運的、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2元(含稅)。采用“全額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所在資源區光伏電站價格執行;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今年安排1000萬千瓦左右規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明確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未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的項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6月20日,國家能源局再次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并強調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電網企業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6問答
新政下達后行業普遍困惑之問題詳解
1問:光伏新政對光伏發展是否“一刀切”、是否急剎車?
答:對于這個問題,此前也有官媒深夜連發兩文釋疑。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下調普通光伏電站標桿電價和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主要考慮有:一是組件價格快速下降,光伏組件平均價格與去年底相比降幅已達約17%;二是與光伏領跑者基地招標上限價格銜接;三是補貼缺口增長過快。
此處援引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的說法,此次調整并非“一刀切”,而是對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進行優化,采取分類調控。對需要國家補貼的普通電站和分布式電站建設規模合理控制增量;對領跑基地項目視調控情況酌情安排;對光伏扶貧和不需國家補貼項目大力支持,有序發展。
今年第一批418萬千瓦光伏扶貧已經下達,第二批400萬千瓦正在準備。第三批領跑基地項目已選定650萬千瓦,第四批將于下半年適時啟動。
2問:新政之后,光伏電站投資回報該如何保障?
答:一方面降低初始成本,另一方面提高投資收益率。大部分光伏電站運營者都通過降低初始成本的方式來減少系統總成本,期望以此來保證投資回報。始成本下降空間畢竟有限,而且在控制成本的同時如何保證質量,是光伏電站運營者面臨的挑戰。光伏電站是長期工程,初始投資成本固然重要,但是,光伏系統是一個復雜的工程,必須系統性地進行考慮。
日前,禾邁宣布微逆降價50%,我們以此為例探尋投資回報率。以一套6kW的分布式光伏系統為例,經銷成本估計,采用300W、20塊單片組件,假設微型逆變器0.7元/W,傳統逆變器0.45元/W,全額上網電價0.7元/千瓦時,其他相關配件等按照市場價格計算。微逆系統的初始投資約為2.49萬元,傳統系統的初始投資約為2.34萬元,受短板效應與系統效率不同等因素的影響,25年微逆系統發電量較傳統系統提升了8.12%。
從總體收益測算結果分析,25年微逆系統初始投資雖較傳統系統高約0.15萬元,25年微逆系統總收益約為9.52萬元,傳統系統約為8.8萬元,高于傳統系統收益0.72萬元,投資收益提升至少8.18%以上。在平價上網趨勢下,大大地縮短了老百姓的投資回本周期。
綜上,保障光伏電站投資收益,可更多的關注長期投資整體收益,而非眼前初始投資。
3問:新政之后,已并網的光伏電站是否受影響?
答:531光伏新政只針對2018年5月31日以后并網運行電站。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并網運行光伏分布式電站都不受任何影響。唯一的區別在于2018年1月1日以前并網電站補貼0.42元/kwh;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執行0.37元/kwh補貼。且兩項政策明確補貼原則上都是20年。根據日期對照就知道自家電站補貼多少。
4問:不受此次政策約束的情況有哪些?
答:特高壓外送基地的項目和批過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區不受此次政策約束;光伏扶貧項目不受政策約束,已并網的光伏電站不受約束。
5問:下半年還有多少市場空間?
答:目前,下半年比較明確的市場空間是:
——8GW的第四批光伏領跑者項目;
——4-5GW第二批村級扶貧項目+總量不詳的第一批尚未完工項目。年初下達第一批光伏扶貧“十三五”規模4.186GW,其中集中式扶貧電站于“630”前實現并網,村級扶貧電站年底建成。按照往年下發規模來看,今年第二批扶貧項目規模在4GW左右,全年扶貧指標在8GW左右。
——約1GW(具體總量未知)的未能搶成630的存量普通地面光伏電站指標;
——少量的不需要補貼的分布式光伏;
——部分特高壓配套指標和其他類型(如多能互補等)單列指標項目。
潛在可能性:
可能下發的普通地面光伏電站規模;
10GW分布式光伏補貼規模中的剩余規模;
根據行業發展動態實時新增的分布式光伏規模;
6問:531之后建成并網的全額上網分布式光伏項目怎么辦?
答:在此前下發的分布式光伏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表示,除戶用分布式光伏可選擇全額上網模式外,其余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可選擇“全部自用”“自用為主、余電上網(上網電量不超過50%)兩種運營模式,意味著全額上網類型項目被壓制(除小型戶用分布式項目外),工商業屋頂項目無法全額上網。全額上網的分布式光伏是將納入規模統一規劃管理,直接執行普通電站政策。2018年已沒有普通項目規模指標,此類項目可轉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排隊進入2019年補貼規模。
7問:在建分布式光伏如何處理?
答:文件從下發到執行幾乎是同步,導致大量已開工建設的分布式光伏項目無法在5月31日之前并網。5月31日之后建成的分布式項目,或許可以排隊進入2019年的補貼規模。當然,或許會有新的戶用補貼電價出臺。如果2018年建成、但排隊進入2019年補貼規模的分布式光伏電站,根據以往操作辦法,補貼時間是從并網之日算起,而不是從2019年算起。因此,在建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只會有一部分電價補貼差額的損失。
8問:已備案分布式光伏項目如何處理?
答: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并不限制下半年存量備案分布式項目的開工建設,并且下半年新建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原則上是可以排隊進入2019年的補貼規模,但這樣操作會有一定風險。如排隊項目過多,超過了2019年補貼規模,一方面2019年的市場規模將受到影響,另一方面如進入不了2019年的補貼規模就只能等進入2020年的補貼規模了。
9問:未開發的屋頂還能備案分布式項目嗎?
答:不需要補貼的分布式光伏項目依然可以進行備案。但新批次有補貼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何時可以備案、新項目的備案管理辦法何時下達,尚需等相關政策進一步明確。國際能源網/光伏頭條將持續關注。
10問:下半年還有分布式光伏補貼規模嗎?
答:截至今年4月31日,我國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8.75GW,預計5月份裝機達到1GW,因此5月31日之前,我國已經近乎完成新增分布式光伏10GW。新政提出,今年安排10GW左右規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并明確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未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的項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至少,2018年6月1日以后到12月31日,新建成并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將無法進入補貼規模,但可以排隊進入2019年的補貼規模。
11問:之前的分布式指標,包不包括戶用?
答:從531新政來看,并未明確提出戶用政策,但行業人士推測,為保持戶用光伏市場的持續性和積極性,有可能單獨給戶用光伏下發一定規模指標。這也僅限于是推測。
12問:無補貼的戶用光伏還能裝嗎?
答:531之后并網的戶用電站不再享有補貼,因此很多人認為戶用沒得做了,沒有用戶會在沒有補貼的情況下去安裝光伏電站,那么實事真的是這樣的嗎?
按照現在6元/W的電站價格來算,一套5kW的光伏大約需要3萬元,設脫硫煤電價為0.4元,居民用電價格0.48,年發電量6300度(三類地區),40%上網,60%自用,則受益模式為:
上網部分:6300×0.4×0.4=1008(元)
自用部分:6300×0.6×0.48=1814.4(元)
一年的總收益為:1008+1814.4=2822.4(元)
在沒有國家補貼的情況下,家庭光伏回本周期變長、經濟屬性降低了。但一些經濟條件允許的家庭還是有理由選擇安裝家庭光伏電站。所以戶用市場并不是一下死掉了,只是在推廣上難度加大,用戶積極性可能消沉,好不容易在用戶端建立起來的信任可能前功盡棄。
13問:戶用分布式光伏搶“630”,執行哪個電價政策?
答:從531新政來看,并未明確提出戶用相關政策,據行業人士推測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很有可能同樣執行“630”政策,即6月30日前并網的戶用光伏項目均可納入國家補貼目錄。至于執行2017年0.37元/千瓦時的電價政策還是0.32元/千瓦時的新電價政策,最終結果仍需耐心等待政策方面的結果。
14問:去年底,國家已經出臺了新增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5個月后再次下調普通光伏電站標桿電價和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是如何考慮的?
答:一是組件價格快速下降。二是與光伏領跑者基地招標上限價格銜接。三是補貼缺口增長過快。分布式光伏發展速度過快,也存在不少風險,需要通過價格杠桿發揮適當的調控作用。此外,光伏項目建設周期較短。從實踐看,一年調整一次價格未能及時反映產業發展實際。
15問:“531新政”后,電價方面是否還會執行之前的630制度?
答:從“531新政”文件字面意思推斷,2018年似乎不再適用630制度,引起了極大的恐慌。
所謂630,即12月22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通知稱如果光伏電站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備案,并在今年6月30日前并網投運的,就可執行2017年標桿上網電價:0.85、0.75、0.65元/千瓦時的電價。
國家能源局強調:國家能源局組織招標的技術領跑基地建設項目上網電價政策也保持不變。有的企業擔心不能執行“630政策”,是沒有必要的。普通光伏項目可以繼續搶“630”,即取得2017年指標的普通光伏項目在6月30日并網仍可執行2017年電價政策。

答:根據531新政內容,下調一類至三類資源區光伏電站標桿電價各5分,即分別降至每千瓦時0.5元、0.6元、0.7元;下調分布式光伏發電度電補貼標準5分,即0.32元(含稅);維持光伏扶貧項目電價不變。維持符合國家政策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0.5兆瓦及以下)標桿電價不變,即一類資源區每千瓦時0.65元、二類資源區0.75元、三類資源區0.85元。
17問:630前并網的戶用項目,度電補貼是多少?
答:5月31日前備案、630前并網的項目,可能享受823號文件下發之前的政策,即還可以獲得度電補貼,且按照0.37元/kWh執行。(國家能源局口頭表述,暫無明確政策出臺)
18問:獲得2017年及之前指標的地面電站補貼要調整嗎?
答:2017年及之前獲得指標的地面電站,如在630之前建成并網,仍將享受0.85、0.75、0.65元/千瓦時的電價。(由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發文廣而告之)
19問:國家補貼到底還有沒有?
答:納入國家補貼范圍的領跑者和扶貧項目是有補貼的,此外,以5月31日為界,之前并網的項目納入補貼范圍,之后并網的光伏項目不再享有補貼。因為2018年僅安排10GW的分布式補貼規模(已用完),也就是包括戶用在內的分布式項目下半年并網是拿不到補貼的。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新建成并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將無法進入補貼規模,但可以排隊進入2019年的補貼規模。但國家能源局領導口頭表示,今年6月30日之前建成的戶用分布式光伏將進入補貼規模,但至今并未有相關政策文件下達。
20問:今年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的安排考慮?
答:根據情況適時下發新的領跑者項目,預計8GW;第二批扶貧項目。對于技術先進、發展質量高、不需要中央財政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規模是放開的。國家不是要限制光伏發展規模,只是對需要中央財政補貼的項目優化新增規模、明確各類項目具體要求。
21問:領跑基地建設進展如何?
答:考慮到領跑基地建設效果明顯,下半年將適時啟動第四批領跑者基地建設,今后將把領跑基地建設作為普通電站建設的主要陣地和重要方式。
22問:第三批領跑基地的1.5GW獎勵指標是否還有效?
答:根據光伏新政,“有序推進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今年視光伏發電規模控制情況再行研究。”從這條信息看,18年的8GW領跑基地規模如何實施將另行討論,而第三批的1.5GW領跑基地獎勵指標屬2017年的指標規模,仍將有效,預計將在2019年實施。
23問:為何還要提出要加大市場化配置資源力度?
答: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出臺《關于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但從實際情況看,各地落實程度和執行效果不一,不少地區不同程度存在地方保護和限價競爭,有必要進一步加大市場化配置資源的力度,規范和嚴格資源配置規則。
24問:綠證怎樣代替補貼?
答:綠證是2017年7月正式啟動認購的電力證書,一個綠證即代表1MWh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可再生能源配額強制考核辦法出臺,綠證將由現在的無人問津一下子變成市場的剛需。這對于那些2018年下半年沒有補貼的光伏電站項目是福音,因為這些項目雖然沒有補貼,卻可以通過交易綠證來獲取額外的收入,這一部分收入相當于補貼。
根據相關政策,綠證的價格不能高于該部分可再生能源電量本身所能獲取的補貼,該部分電量通過綠證交易獲取利益之后,將不再享受國家補貼。所以對于那些已經納入補貼目錄的項目持有者來說,除非特別缺錢,他們是不愿意將項目產生的綠證拿出去賣的,因為賣來賣去也不可能高于這些電量所能獲得的補貼。但對于那些沒有補貼的項目持有者就不一樣了,這些項目已經沒有補貼,但是產生的依然是綠色電力,原則上每并網1MWh便能產生一個綠證,然后綠證可以拿來賣給有需要的企業或者單位,從而獲取額外的“補貼”。
25問:國家能源局在推進分布式光伏市場化交易方面有什么考慮?下一步會開展哪些工作?
答:2017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01號),啟動了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工作。明確了三種市場交易模式:
一、分布式發電項目與就近電力用戶進行電力直接交易,向電網企業支付“過網費”。
二、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委托電網企業代售電,電網企業對代售電量按綜合售電價格,扣除“過網費”(含網損電)后將其余售電收入轉付給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
三、電網企業按國家核定的各類發電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電量,但國家對電網企業的度電補貼要扣減配電網區域最高電壓等級用戶對應的輸配電價。
同時,通知對分布式發電交易的項目規模、電力交易組織、分布式發電“過網費”標準等提出了要求。
通知印發后,各地積極性非常高。截至2018年5月31日,共有13個省市上報了35個分布式光伏試點項目。為加快推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實施,下一步將重點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快篩選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在確保試點項目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推出一批條件具備的項目和地區盡快啟動試點;二是鼓勵不需國家補貼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和利用存量開展試點的分布光伏發電項目。
26問:分布式市場化交易與隔墻售電有什么區別?
答:所謂的分布式市場化交易,即人口相傳的“隔墻售電”。事實上,與字面意義上的“隔墻售電”相比有點差別的是,分布式市場化交易并不是說你家的光伏發電真的可以直接賣給鄰居,而是只可以賣給就近符合交易條件的電力用戶,而這個電力用戶必須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環保標準和市場準入條件的用電量較大且負荷穩定的企業或其他機構,而且在電網結算方面不能有不良記錄。由此可見,分布式市場化交易的購電方尚未向個體戶開放,更多的是針對用電量較大的企業或者其他機構。